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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加载中...演出服用完就退!一家网店店主最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
有人说,“试穿族”是一个足以搞垮电商的神秘组织,看来还真不是危言耸听。此事也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对买家的这种做法表示反对和反感,认为买家滥用了“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则,是非常自私和不道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商家利益,也影响了诚信的市场环境。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买家诉求“合法合规”,卖家吃亏“有苦难言”。在社交平台,商家反映的“试穿族”“试用族”不少。网购平台中甚至形成了有预谋、有组织的“恶意买家”。这些买家套路之多,常常令人应接不暇。毫无疑问,“7天无理由退货”,不应该成为“试穿族”薅羊毛的工具。
那么,对于无限制滥用后悔权的做法,该怎么办?其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有规定,“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消法也规定,买卖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买家滥用“无理由退货”,卖家应该有申诉和维权的渠道,平台也应该有警告和“黑名单”制度。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哪些商品可以或不可以无理由退货,其实无法穷尽。市场的规范离不开行业的自律,以及消费者自身的诚信表现。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成熟的消费环境才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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